澳门旅游业监管新法的核心概念解读及完善建议

DOI: https://journal.apaph.com/article-detail?id=2075953062380032001

关键词:

《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旅行社业务旅程旅程合同

摘要

澳门《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推动业界准确认知与适用新法,澳门旅游局已举办多场专场解答会。但受时间、实务经验及法律专业知识所限,多数旅行社经营者及导游从业人员对新法内容仍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加之新法采用与旧法(经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48/98/M号法令)及实务操作迥异的术语及解释,将旧法中的本身业务、补充业务、旅游、集体旅游、个人旅游、旅游行程表等术语调整为团员、主要业务、次要业务、个别服务、旅程、旅程合同、旅程计划、行程表、现成旅程、定制旅程、旅程合同等。这使得长期熟知旧法的业界人士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观念转变,因此对新法术语进行持续且系统的阐释具有重要的现实必要性。本文结合法学专业知识与旅行社业务和导游职业的实践特点,经过反复细读、思考和分析新法后,尝试就其中核心法律术语展开法理分析和实践解读,以期为业界遵行新法、监管部门执法提供参考。

文献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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